关于2017年本科生申请修读辅修学位的通知
各院系、2016级及以上本科生:
现对2017年本科生申请修读辅修学位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在校2016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
2、主修课程考核成绩优良,没有不及格课程。
3、只能申请学位类别与本人主修专业学位类别不同的专业修读辅修学位。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修读辅修学位的学生,请详细阅读《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的管理办法》,参考《哈尔滨工业大学2017年接收辅修学位专业、学位类别及接收人数一览表》(见附件),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申请表》。
2、学生所属院(系)进行资格审核,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审批同意签字后加盖公章。并提供申请学生成绩单及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
3、接收院(系)进行考评同意后,由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4、教务处复核备案,公布获准修读辅修学位学生名单。
5、获准修读辅修学位的学生,于下学期开始的第一周登陆学校教学管理系统选课、交费,修读辅修学位专业课程。
三、申请报名时间及具体安排:
1、2017年7月3-7月10日,学生登陆学校“本科教学管理系统”进行申请,或者下载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申请表》申请。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申请表》在[教务处主页]—[资料下载]—[学籍管理]—[辅修管理]中下载打印。
2、7月10—7月11日,将填好的《申请表》送交学生所属院(系)教学秘书处,申请报名。
3、7月11—13日,学生所属院系审核同意,签署意见,于7月13日将《申请表》附学生成绩单,统一送交教务处,并将《辅修双学位申请学生汇总表》电子表格发送教务处学籍科。
4、7月17-19日,接收院(系)考评录取,签署意见,于7月20日将录取学生《申请表》和汇总送交教务处学籍科。
5、7月24-26日,将在教务处主页上公布获准修读辅修学位学生名单。
如有其他问题,请与教务处学籍科联系,电话:86415676。
附件:哈工大2017年接收辅修学位专业、学位类别及接收人数一览表
教务处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