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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第二批次CSC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人:冯培连  发布时间:2017-07-11   浏览次数:131
我校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CSC)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第二批次选派工作现已启动,此次选派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获得选派资格学生将于2018年春季学期派出进行交流学习,并可按国家公派留学资助标准在交流学习期间获得资助,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生活费。
一、申报事项
1、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选派办法的要求,本项目申请人应年满十八周岁(1999年9月30日以前出生)。留学人员学习期满后,应当按期回国并履行在国内工作、学习两年(以下简称服务期)的义务。在服务期内可以出国留学,但是服务期顺延计算。本项目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后,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攻读更高层次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时,不受回国后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
2、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2017年第二批次CSC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列表》(见附件)内容,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登陆拟申请项目所在学校网页,确认交流期间专业课程设置,并就学分认定和补修课程等事宜征求专业所在院(系)意见,于7月24日(星期一)上午11:00前登录“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jwts.hit.edu.cn/(使用浏览器:360极速模式、火狐)进行项目申报,并制定《交流期间课程学习计划表》(校内外学分认定和补修课程等事宜以专业所在学院教学院长最终审批结果为准,务必提交《学习计划》后方算报名成功)。提交申请后请联系专业所在院系教学秘书请学院教学院长于7月24日下午15:00前在系统中(http://jwts.hit.edu.cn/)完成审批。
3、申请学生可同时申报三个项目,在考虑外语水平、专业覆盖的情况下,学校将按平行志愿选拔录取(按平均学分绩排名),最终录取结果以外放大学和csc审核为准。
二、其他说明
1、对于申请至非英语国家交流学习的学生,建议在临行前自学100课时以上对方国家语言,达到初级水平,以保证在外的学习和生活。
2、请提交申请学生尽快自行办理护照,以免影响后续派出手续办理。
3、申请学生需关注电子邮箱内关于项目选派后续工作的通知,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4、为培养选派学生独立自主学习和沟通能力,请申请学生本人致电咨询。

5、联系人:教务处交流管理科史老师,电话:86402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