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5-15   浏览次数:295
 

各系(教研室):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黑教高处函[2014]18号文件精神,2014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工作将于415日至522日期间完成,具体事宜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2011年、2012年所立项目(见结题名单)。

(二)2011年立项的项目最后一次受理结题申请,如不参加结题或未能通过结题验收将按自动撤销处理。

(三)已办理延期的2012年项目如完成,此次也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要求

(一)结题条件

可参见《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

1.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与具体措施,研究成果,取得的成效及推广应用价值。

2.论文: 重点项目需围绕研究内容在核心期刊发表2篇以上教研论文,一般项目需围绕研究内容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以上教研论文。

3.教材:要突出教学改革和创新内容,须正式出版并被应用。

4.多媒体教学课件或软件:须正式出版或被采用,说明其先进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实效性。

5.著作:要突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突出成果的社会效益和推广应用价值。

6.项目主持人必须有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项目参加人必须有相关成果。

(二)结题材料

1.2011年立项的重点项目:按照《重点项目结题材料相关要求》(附件4)准备材料。

2.2011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2012年立项项目(不分级别):立项申请书复印件1份、结题验收书(附件8)打印稿3份及电子版、结题汇总表(附件7)和项目研究报告打印稿1份及电子版、结题成果原件1份(发表的论文、出版的教材等)。

三、受理变更事项

2012年项目如无法结题且没有办理延期手续请填写《延期申请单》,批准后参加20154月的结题。有人员变更的需填写《人员调整申请单》。

以上所有结题材料由项目负责人直接报送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行政楼10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chy@hit.edu.cn。上报截止时间:201455日(星期一)下班前。结题材料通过学校审核验收后,再另行通知网上提交材料事宜。

如有问题可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吴春燕

联系电话:86403965

结题用相关附件表格.rar

结题名单:2011年2012年立项项目一览表.xls

 

                                  机电工程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