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教研室、实验室:
开展自制设备研究,自制实验仪器设备,是实验教学改革的一项举措,也是我校实验教学的优良传统。通过改造旧设备、研制新设备,既解决了经费紧张问题,又增添了适合自己实验室特点的实验设备,同时锻炼了实验教学队伍,提高了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一直以来我校自制实验仪器设备在实验教学中都发挥了突出的作用,为进一步落实此项工作,现开展2014年自制设备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一、立项对象、范围及经费使用原则
1. 对象:各院系对本科实验教学服务的单位。
2.范围:对已有旧设备的改造或研制新设备。
3.经费使用原则:按“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设备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实行项目责任人制。
4.申请项目原则上在当年完成。
二、申报办法
由教研室及实验室共同规划后向实验室管理与教学条件保障处提交“教学自制设备研究项目立项表”。实验室管理与教学条件保障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提出的申请进行集中评审。
三、申请时间
请于4月5日前将“哈尔滨工业大学自制设备研究项目立项表”(一式三份)交到实验室管理与教学条件保障处(行政楼123)。电子版发到wenxb@hit.edu.cn。
联系电话:86403265 联系人:温喜宝
附件:
1. “哈尔滨工业大学自制设备研究项目立项表”
2. “教学自制设备研究项目鉴定证书”
实验室管理与教学条件保障处
2014年3月21日
哈尔滨工业大学自制设备研究项目立项表.doc
哈尔滨工业大学自制设备研究项目鉴定证书.doc